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三五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条所载明的“设立特别行政区”,指的就是实行“一国两制”。实行“一国两制”( )
①保障地方权力被置于中央政权之下,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形式
②能够有效避免他国干涉我国内政,保障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
③体现了中央政府的管辖权,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④符合单一制的国家结构特点,妥善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