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内容
太宗贞观元年(627年)
全国划为十道,每道派遣监察官员,即巡察使、巡抚使等,对州(郡)县二级行政区进行监察
睿宗景云二年(711年)
更巡察使等为按察使,并且将原来的差遣制变为常置制
玄宗天宝年间( 742-756年)
设置十个节度使辖区,式遏四夷之事,不与民政;使采访使兼任黜陟使,掌握着地方官吏的黜陟权
肃宗乾元元年(758年)
改采访使为观察使,并以观察使兼任节度使,道(方镇)州(郡)县三级制渐渐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