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楼引发的事故居出不穷,禁正电动车上核再次成为热门话题。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但是电动本上楼的现象依然屡能不止。
事件一:石家庄市裕华区一名车土推电动车上楼充电且拒不改正,石家过市消防救援支队裕华消防救捷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他开出了500元的罚单。
相关链接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教走道、校梯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款电动自行本成者为电动自行车光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教授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数.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事件二:武汉市武昌区某小区一位老人以身患腰椎疾病为面,不听保安劝阻,多次强行推电动自行车乘坐电梯,并在楼道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