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魏晋南北朝的选官体制是九品中正制,即在州郡设置中正、小中正,专司品评人才,并向朝廷推荐。全凭世资取官的“九品中正制”,从政治上堵塞了庶族地主做官的道路。但是,庶族地主的人数比士族要多,而且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他们的经济力量也日渐扩大,自然希望政治制度有所改变。所以,南北朝时期,随着庶族地主与士族地主矛盾的不断扩大,到了隋朝,“九品中正制”基本上被废除。
——摘编自隋启良《九品中正制》
材料二:唐代科举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经、明字、明算等多种。学馆的生徒可以直接报考,不在学馆的自行向州、县报考,合格后再由州县送中央参加考试,应试者以进士、明经两科为最多。考试的内容,进士着重于诗赋和时务策,明经则着重于儒家经典的记诵。主持考试的,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以前一直是吏部考工员外郎;以后归礼部掌管,也有临时由皇帝委派中书舍人等清要官主持的。
——摘编自杜非《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材料三:制举是唐代科举中一种特殊的选才形式,唐代制举效仿汉代察举,多在新君即位、改易年号或重大事件发生之际开设,由皇帝亲自下诏选拔贤良人才,以表达乐善求贤之意,唐高宗以后制举逐渐成为科举制的科目之一。新君通过制举选贤的形式与天下对话,借此表明自己是一位招贤纳士的仁德之君,意欲广纳贤才、励精图治,令天下人臣服于其统治,从而确保统治权力的平稳过渡。从相关文献记载来看,从唐太宗一直到唐文宗的十四位皇帝,有十三位在登基之时开设制举。
——摘编自田子爽《看唐王朝的制举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