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崇尚、学习、捍卫英烈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有个别人却在网络平台通过嘲讽、歪曲、丑化等形式诋毁英烈。网络用户许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烈士内容,阅读次数达9万多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许某侮辱、侵害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材料二: 某校八年级同学小明经常旷课逃学,沉迷于网络游戏,没钱就偷家里的钱,后来发展到偷别人的东西去卖,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15岁的一天,为了“哥们儿义气”,他参与打架斗殴,用利器把对方刺成重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