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公然对江某进行侮辱、诽谤,贬损其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2023年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刑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观点碰撞】
小辉: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害人害己,又触犯了国家法律,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
小令:林某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他最终只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