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代主要以察举、征辟方式选官,荐举选拔标准有三,“一曰德不当其位, 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在察举、征辟之外还实行“任子”方式,这是世袭制在汉代的反映。隋唐五代的科举选官,受选地域由城市趋向广大乡村,受选者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低,受选对象数量日渐增多。同时,限制条件也增添了许多新内容,如唐代的任用标准增加了身、言、书、判等条件。隋唐以后,科举考试选官逐渐成为主流的官员选拔方式。
——摘编自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1906 年,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发表演说:“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需设独立机关,专掌考试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格,无论那官吏是由选举的抑或是委任的,必须合格之人,方得有效。1916 年,他说:“吾今主张五权分立制以救三权鼎立之弊。”1924 年,孙中山提出:“凡候选及任命人员,无论中央和地方皆须经中央考试,铨定资格者方可。”
——摘编自魏春明《论孙中山文官考试思想及影响》
材料三 1993 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发布,标志着现代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
诞生。经过了 20 年人事制度改革和公务员制度推行,政府相继出台了数十个与之相配套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使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了有法可依,国家行政机关人事制度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公务员制度建立了“公开、竞争、择优、平等”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逢进必考原则,公务员招考录用制度稳定运行。
——摘编自成业、于勇《经济发展中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