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朝代 | 南方 | 北方 | ||
人口(户) | 占全国户口比例 | 人口(户) | 占全国户口比例 | |
西汉 | 2470685 | 19.8% | 9985785 | 80.2% |
唐朝 | 3920415 | 43.2% | 5148529 | 56.85 |
北宋 | 11240760 | 62.9% | 6624296 | 37.15 |
—杨远《西汉自北宋中国经济文化向南发展》
材料二:北宋后期,科举考试采取南北分卷的制度,特许北方五路分别考试,单独录取以维持南北地区间取士人数之大体均衡。明朝宣德年间,科举考试正式实行南北分卷录取制度:应天及苏、松诸府。 浙江、 江西、 福建、湖广、广东归入南卷; 顺天、 山东、 山西河南、 陕西归入北卷。 一些文化较落后、士子登第困难的地区归入中卷。每录取百人,南卷取 55人,北卷取35人,中卷取 10人。
—摘编自《明史·选举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