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们不模仿我们的邻人,但我们是他们的榜样。我们的政体可以称为民主政体,因为行政权不是掌在少数人手里,而是握在多数人手中。当法律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公正地调解人们的私人争端时,民主政体的优越性也就得到确认。一个公民只要有任何长处,他就会受到提拔,担任公职,这是作为对他优点的奖赏,跟特权是两码事。贫穷也不再是障碍物,任何人都可以有益于国家。
——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二 美国宪法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它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特别注重对美国社会在地域、群体等方面多元利益的冲突与协调,办法是让不同的利益集团通过多方位、连续不断的“谈判”而达成妥协,使不同的群体均可从中实现利益分沾和共享。
——摘自李剑鸣《美国宪法何以成为“活着的宪法”》
材料三 昔彼得为欧洲所摈,易装游法,变政而遂霸大地。日本为俄、美所迫,步武泰西,改弦而雄视东方。此二国者,其始遭削弱与我同,其后的强盛与我异。闻日本地势近我,政俗同我,成效最速,条理尤详,取而用之,尤易措手。
——摘编自汤志钧《康有为政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