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诚信守法的社会主体不仅收获赞誉,还能赢得实惠和便利。企业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工商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市场主体依法纳税、守信还贷,银行给予信贷优惠和支持;电商诚信经营,互联网商业平台为其加注“诚信会员”标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和行业将那些有偷税漏税、违反合同、拖欠债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信用评级、企业投资、银行贷款、个人信用消费等方面出“黄牌”、亮“红灯”,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让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结合材料,谈谈如何推进全民诚信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