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建构中国现代散文理论的首要任务是确立散文文体的核心。散文的特点是自由与真实。散文没有自己特定的文体标识,其写作内容无所不包,它也没有属于自己的结构要求和特殊写作技巧,散文唯一的不自由是不能任意虚构,真实是它的最基本要求和最可贵品质。虽不一定是客观上的真人真事,但作者在主观上起码不能有意虚构,更重要的是文中所写的必须是真情实感,在散文中,真实的作者始终在场。因而,如果追问散文的真正核心是什么,只能说是“人——文”。在散文中,“人”与“文”一体两面,“人”是散文作者自己,而“文”是“人”的创造物,亦是“人”得以呈现的文本符号。小说、戏剧和诗歌也包含作者与作品两个层面,但这些文体作者隐藏在形式和话语背后,而散文的“人”与“文”之间无需话语装置和形式中介,作者在文章中是直接在场的,散文是“人文一体”的直接呈现。
以“人——文”为核心,散文文体可分为四个层面:一是知识与经验层面,二是思想与情感层面(理性与情感),三是精神与境界层面,四是文体与语体层面。知识与经验、思想与情感、精神与境界三个层面是散文的内涵层面,由具体到抽象层层叠加、内化和升华。知识与经验、思想与情感关乎内容的宽度(丰富性)与深度(深刻性),其中知识与经验层面是直接性、事实性和偏于客观性的内容信息,诉诸叙述、描述和说明;思想与情感层面与前者相伴相生,“理不可以直指也,故即物以明理;情不可以显言也,故即事以寓情”(刘大櫆《论文偶记》),思想统摄知识,经验伴随情感,是基于前者的偏于主观性的方面,诉诸议论与抒情,表现为散文的理趣和意境;精神与境界层面是在前述两个层面基础上的最终升华与结晶,是散文内涵的最高层面,涉及散文整体的精神品质、价值立场、道德理想和性灵情致等,是散文最终达到的境界,也是前述两个层面的人格化,是散文的核心——写作主体人格的最终显现。文体与语体层面则是以上三个层面的符号显现,是读者直接接触到的信息符码,前三个层面必须经由它来表现,是散文核心的另一面——文的承担者。在散文理论的四个层面中,精神与境界、文体与语体是“人”的最直接显现。精神与境界形成散文的“人格”,文体与语体形成散文的“文格”。
一篇好的散文取决于其展现的作者人格的高度,它往往有丰富新颖的知识与经验、美好的情感与趣味、健全的思想和高尚的精神境界。“文格”是通过文体与语体体现出来的“文”的品质,是与人格相统一的文章的符号层面,包括文体、结构、笔调、修辞、文字等。文格是人格的自然延伸,与人格息息相关,“人格”与“文格”相互映照、相得益彰。“人格”与“文格”的融合形成散文整体的“风格”。
(摘编自汪卫东《文章传统与中国现代散文理论的重构》)
材料二:
“文以载道”的古代散文与“自我表现”的现代散文,在作者“自我”的真实性上有着本质的差异。前者服务于政治范畴的“道”,以“道”遮蔽、隐匿并封闭作家的“自我”;后者则是表现本真的“自我”,社会生活中的作家与文本中的“自我”具有同一性:“我”就是“我”,“我”写,故“真我”在。
“自我”本真的中国哲学渊源,可以追溯到孔子的“修辞立其诚”和庄子的“法天贵真”的思想观念。《庄子·渔父》中庄子借孔子与客人的对话,阐述其求真的思想:“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孔子、庄子都要求首先从个人内心世界里求真,先哲均把“真”归入主观心灵世界的范畴。这种内心求真的观念,无疑是散文本体哲学构成的历史文化基因。在古代散文中,在“文以载道”的文化霸权话语之外,“主情”说、“性灵”说等“异端邪说”,均包含着朴素的追求自我的“人本主义”的思想,这些美学思潮及一些作家的创作实践,与“载道”的主流文学,相辅相成地组合成中国文学的悠久传统。
英式随笔的创始人蒙田,也在其《Essay》一文阐述过“自我”本真的思想:“我要人们在这里看见我的平凡、纯朴和天然的生活,无拘束亦无造作:因为我所描画的就是我自己。”“自我”本真,原本也是自蒙田创始之后英式随笔的文章哲学。另外,叔本华的唯我主义的本体论,尼采关于“人的心灵在宽阔的回旋路上追上自己”的主张,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学说,这些哲学观念支持着英式随笔及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把艺术表现的立足点从客观转向主观、从外在的客观观察转向内心体验与发现,从而真实地表现潜意识、非理性的“自我”——创作主体的自身。
鉴于上述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五四”以后散文文本哲学——表现“自我”本真,它不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它纵向继承中国的古典哲学,横向借鉴英式随笔求“真”的原创思想与西方现代主义哲学中关于艺术与“自我”的观念,是中西哲学思想超越时空的整合与重建。
(摘编自吴周文《中国现代散文审美特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