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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5月,时为《光明日报》记者、哲学组组长的王强华到南京出差认识了胡福明。会上,胡福明的发言引起了王强华的注意,会后,王强华向胡福明提出邀请,要他给《光明日报》写点文章。

经过三轮修改,胡福明的文章在1977年8月份写成,题目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便将稿件寄往北京。

此时文章标题中还没有“唯一”二字,但胡福明在文章中提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宣言(《共产党宣言》)的态度证明,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从一开始就是完美的,绝没有把它们看作一次完成的真理,而是始终用实践去检验……这是他们唯一的态度。”

胡福明最初的提纲提出了四个观点,即“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导师自觉根据实践检验自己的理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批判天才论、句句是真理’,以代替批判‘两个凡是’”。

为了减少阻力,胡福明也打起了“语录战”,大量引用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著作原话,举的例子也来自马列主义著作。“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别人要反驳的时候,必须先驳倒这些语录。”胡福明说,“当然,这也是一种保险的做法。”在当时的环境下,胡福明也知道,直接反对“两个凡是”是不现实的。

1978年4月,《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提出这篇文章要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需要做进一步修改。当时,文章作者胡福明恰好要来京出席全国哲学讨论会。因此,胡福明一到北京,就被请到杨西光的办公室对文章进行商讨,其中有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理论组组长孙长江。

在文章的修改过程中,作者胡福明和编辑也曾有不同的意见。当时《光明日报》有编辑提出要点名批评“两个凡是”,但是胡福明不赞成,总编辑杨西光看了后也觉得直接点出来不合适,感觉太露骨,可以用其他语句代替。王强华说,文章十易其稿,前六稿均为胡福明修改,第七、八稿为他和《光明日报》的人修改,第九稿为中央党校理论组组长孙长江修改,第十稿则是胡耀邦同志亲自审定。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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