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S公司就自主开发的“趣输入”的软件运行图形用户界面(GUI)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9年3月授权公告。2019年6月,S公司发现,M公司开发并提供给用户下载的“趣键盘”的GUI与S公司的专利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于是将其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M公司停止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并赔偿S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5万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①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②被诉侵权图形用户界面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③被诉侵权用户界面与涉案专利具有显著的实质性差异
④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产品的新设计
-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