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叙利亚国民大会备忘录
我们,在下面签名的叙利亚国民大会的成员,1919 年 7 月 2 日,在大马士革聚会, 有我们不同地区的居民——穆斯林、基督教徒和犹太人——授权,同意对选举我们的这个国家人民的愿望的以下表述:
我们要求叙利亚享有绝对的、完全的政治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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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居住在叙利亚地区的阿拉伯人并不比其他先进的种族缺少天赋权力,他们也绝不比开始独立的保加利亚人、塞尔维亚人、希腊人和罗马尼亚人落后,我们抗议国际联盟盟约中的第 22 条把我们置于需要受托管的发展中国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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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了解法国政府所宣称的在我们的叙利亚国家任何部分拥有的权力,拒绝相信它能协助我们或者能在任何情况下和任何地点帮助我们的国家。
我们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叙利亚南部建立犹太共和国的主张,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者移民到我国的任一部分……
——摘编自魏凤莲译《新全球史·文明的传承和交流 1750 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