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一
上神采英毅,群臣进见者, 皆失举措;上知之,每见人奏事, 必假以辞色, 冀闻规谏。尝谓公卿曰:“人欲自见其形, 必资明镜;君欲自知其过, 必待忠臣。苟其君愎谏自贤, 其臣阿谀顺旨,君既失国,臣岂能独全!如虞世基等陷事炀帝以保富贵炀帝既弑世基等亦诛公辈宜用此为戒,事有得失,无毋尽言!”
乙丑, 上问房玄龄、 萧瑀曰: “隋文帝何如主也?”对曰: “文帝勤于为治, 每临朝, 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坐论事,卫士传餐而食;虽性非仁厚,亦励精之主也。”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文帝不明而喜察。不明则照有不通,喜察则多疑于物,事皆自决,不任群臣。天下至广, 一日万机, 虽复劳神苦形, 岂能一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 唯取决受成, 虽有愆违, 莫敢谏争, 此所以二世而亡也。朕则不然。择天下贤才, 置之百官, 使思天下之事, 关由宰相,审熟便安,然后奏闻。有功则赏,有罪则刑,谁敢不竭心力以修职业,何忧天下之不治乎!”因敕百司:“自今诏敕行下有未便者, 皆应执奏,毋得阿从,不尽己意。”
(节选自《资治通鉴·贞观治道》)
文本二
人主之道,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是以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 臣不得陈言而不当。是故明君之行赏也,暖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其行罚也,畏乎如雷霆,神圣不能解也。故明君无偷赏, 无赦罚。
(节选自《韩非子·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