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清末民众普遍缺乏近代政治的参与意识成为阻碍清廷推行“立宪”的重要因素之一。清政府于是在各地创办宣讲所,并大力提倡创办白话报刊。警部“现拟通咨各省,均须添设白话官报……发行各州县宣讲所,按照演说以开民智”。民政部认为,“白话报纸,尤为开通民智的要品。亟宜开办官立白话报,注重立宪的旨意,及地方自治等问题”。陆军部“拟创办《陆军白话报》,每星期出版一册,将古今兵将忠勇实迹,编成白话,派员宣讲”。
材料二 1915年北京政府教育部颁布《初等小学校国文教科书编纂纲要草案》规定,初等小学校国文教科书“文字浅显,务使儿童易于领悟”。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规定,“以简单词语语句之读法、书法、作法,渐授以篇章之构成,并采用表演、问答、谈话、辩论诸法,使练习语言”。对于读本.则要求“普通语体文避用土语,并注重语法之程序,其材料择其适应儿童心理,并生活上所必需者用之”。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张宝明《官腔与民调:清末民初白话书写中的官民互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