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弹窗广告“不约而至”。上海市发布的《广告用户权益保护评价报告》显示,58%的应用程序(App)含有广告,但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
网络“弹窗”广告中,有些通过技术手段诱导用户,大量盗取用户个人信息;有些被植入“钓鱼”木马,链接到诈骗网页,造成用户财产损失。
材料二:弹窗广告“如何整治”
案例:某广告公司经理陈某,凭借自己的学业特长,开办广告代理公司,赚取不少利润。经营过程中他贪图更多利益,利用“弹窗广告”非法植入链接,控制用户手机盗刷广告,牟取利润,终因非法广告业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材料三:弹窗广告“溯本清源”,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大家在使用软件时遇到不良弹窗广告,可拨打“12321”电话直接举报,这是工信部专门成立的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