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反对铺张浪费,鼓励和推动文明、节俭举办活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六条 文明用餐,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餐饮经营者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 第二十六条 村、社区、单位、行业等可以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管理规约等文明行为自律自治规范。市、区县(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给予指导。 |
近来,我市某区群众对办理无事酒增加“人情”负担的反映较强烈。为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培育文明新风,该区启动了滥办宴席专项治理工作,倡导合理操办酒席。为此,该区下辖多个社区居委会都发布了整治滥办宴席的通知。对于这则通知,一度引发社会热议和各级媒体关注。
有人表示,不应干涉群众办宴席。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宴席不仅仅是餐饮活动,更是人情往来的重要载体。满月酒、升学酒、乔迁酒……这些宴席背后,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期许和人际关系的维护,也是礼尚往来的载体。移风易俗有必要,但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去作为。操办宴席只要不违法,政府及社区就不应强行干涉。居民委员会没有权力设定行政许可,随意干涉居民个人行动,这超出了法律赋予它的权限边界。
也有人表示,应规范群众办宴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地方的宴席逐渐变了味,从原本的人情往来变成了互相攀比的场合。甚至有人借机敛财,部分群众被舆论裹挟不得不参与,造成不小的经济压力。操办宴席还可能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环境污染、铺张浪费、食品安全隐患等。滥办宴席恶化社风民俗,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妨碍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必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