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805年,英国财政部首先设立常务次官,常务次官不随执政党的更替而更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1855年,在议会专门委员会做出的调查报告基础上,英国颁布文官制度改革令,将国王、少数政治寡头和高级文官的恩赐官职特权转交到文官委员会,真正的开始采用考试录用的办法选拔任用文官。1870年,政府继续颁布改革法令,规定多数重要文官职位必须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文官晋升依政绩而定。和政务官的任期制不同,文官只要没有严重过错,便可任职到退休。英国文官制度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原则通过上述两道法律确定下来,从而标志着英国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甲午中日战争后,朝野于急迫救亡中质疑科举“无用”,认为西学“有用”,并将西方分科之学奉为圭臬。清末新政官制改革中,各部院与直省纷纷选调学堂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均以事功及专门知识、技术为选官用人主要标准,摒弃了隋唐以来选材用人重视人品道德,及对圣贤义理阐释践行的传统。这一矫枉过正的偏颇之举,以浮躁和急功近利为特征,对百年来学风、官风与世风均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摘编自关晓红《晚清选官任用之标准及新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