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子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选自周敦颐《爱莲说》)
【乙】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人,以舅龙图阁学士郑向任①,为分宁主簿。有狱②久不决敦颐至一讯立辨。邑人惊曰:“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荐之,调南安军司理参军。有囚法不当死,转运使王逵欲深治之,逵,酷悍吏也,众莫敢争, 敦颐独与之辨,不听,乃委手版③归,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④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
(选自《源溪学案》)
【注释】①任:推荐。②狱:案件③手版:笏(hà)板,是古时大臣上朝时手中所持的狭长板子,用以列出上奏的事项,④仕:指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