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大总统是国家的元首,总揽统治权。
——《中华民国约法》
材料三 民国建设造端,百凡待治,世凯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
——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誓言(19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