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
——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代之要义也。革命者,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也。革命者,去腐败而存良善者也。革命者,由野蛮而进文明者也。革命者,除奴隶而为主人者也。
——邹容《革命军》
材料二:1906年冬,同盟会会员刘道一、蔡绍南在江西湖南交界的萍乡、浏阳、醴陵发动武装起义。三万余人参加起义,奋战一个多月后失败。刘道一等在长沙遇害。萍浏醴起义是同盟会成立后领导的第一次武装起义。起义虽然失败,但同盟会的声望由此大振。1907年夏,光复会会员徐锡麟在安庆发动起义,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起义人员与清军激战四小时,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徐锡麟死难。革命党人秋瑾在浙江绍兴准备策应,因歹徒告密,被捕遇难。1907年,孙中山亲赴越南河内,与黄兴共同筹划领导广西起义,袭取镇南关。起义军奋战七昼夜,因弹药缺乏,最终失败。
材料三: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
——李友唐《〈清帝退位诏书〉和〈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
载《北京档案》,2011年第10期
材料四:“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五:辛亥革命以民国取代帝国,使民主主义成了正统,而帝王由人主、天子、君父变成了人民的公敌。正如梁启超所云:“任凭你像尧舜那样贤圣,像秦始皇、明太祖那样强暴,如曹操、司马懿那样狡猾,再要想做中国皇帝,乃永远没有人答应。”这无疑是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质的飞跃。
——摘编自左玉河《辛亥革命的成功与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