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选拔方式或内容 |
第一阶段 | 王权与族权统一,依血缘的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即“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息情”。 |
第二阶段 | “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斩首为功”、“计首授爵”制。 |
第三阶段 | 四科取士:一日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日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日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史御史;四日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 |
第四阶段 | 中央选派“贤有识鉴”的官员任原籍地的考评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等级,然后向吏部举荐。 |
第五阶段 | 政府按照不同的科目设立考试,士人可以自由报考,政府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