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保护的角度看,文物与文化不是一个概念。 ① , 它们多是历史遗产中的精华,显示着一个城市文化创造的极致,自然是要首要保护的,而且这些名胜古迹是一座座建筑,比较好保护。文化的内容却广泛得多,更多表现在大片大片的民居中,它是城市整个生活文化的载体,也是城市真正的独特性所在。就好比北京的城市文化特征不是在故宫,而是在胡同和四合院里。但民居没有独立的保护条例,而且民居是一片片城区,良莠掺杂,产权分散, ② 。世界无论哪个国家,城市保护的最大问题都不在名胜古迹而在民居。城市的老屋绝不仅仅是建筑,老街也绝非仅仅是道路,它们构成了“历史文化空间”。城市中人的全部精神文化及其长长的根都深深扎在这空间里,这空间又绝非只属于过去。在文物中历史是死的, ③ 。从深远的过去到无限的未来,它血缘相连,一脉相承,形成一种强大和进展的文化与精神。割断历史绝不是发展历史,除掉历史更不是真正地创造未来。在现代化的冲击下,如何保卫这个历史文化空间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