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秦始皇帝时,赵高有罪,蒙毅案之,当死,始皇赦而用之。长子扶苏好直谏,上怒,使北监蒙恬兵于上郡。始皇东游会稽,并海走琅琊,少子胡亥、李斯、蒙毅、赵高从。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反而上崩。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始皇制天下轻重之势,使内外相形以禁奸备乱者,可谓密矣。蒙恬将三十万人,威振北方,扶苏监其军,而蒙毅侍帷幄为谋臣,虽有大奸贼,敢睥睨其间哉?不幸道病祷祠山川尚有人也而遣蒙毅故高斯得成其谋。始皇之遣毅,毅见始皇病,太子未立而去左右,皆不可以言智。然天之亡人国,其祸败必出于智所不及。
呜呼,秦之失道,有自来矣,岂独始皇之罪?自商鞅变法,以诛死为轻典,以参夷①为常法,人臣狼顾胁息,以得死为幸,何暇复请!方其法之行也,求无不获,禁无不止,鞅自以为轶尧、舜而驾汤、武矣。及其出亡而无所舍,然后知为法之弊。
(节选自苏轼《东坡志林·赵高李斯》)
材料二: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②《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因秦国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
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而张吾之宠,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灭三代法而尚督责,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设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术将不出于此,非为仁也,亦以趋时而已。
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
(节选自姚鼐《李斯论》)
【注】①参夷:古代诛灭三族的酷刑。②燔: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