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中国驻东帝汶使馆安排200多名侨胞进入使馆避难。5月29日,中国政府两架包机顺利接回243名侨胞。
2006年7月,外交部和驻黎巴嫩、叙利亚、塞浦路斯等使馆密切配合,分批安全撤离在黎中国公民共计167人。
2009年1月,在海地地震中滞留的48名中国公民搭乘政府包机平安抵达北京。
2011年2月,中国政府通过海、陆、空三种方式从利比亚撤离我国驻利比亚人员。
2017年11月,火山将爆发,1.7万中国同胞被困巴厘岛!祖国接你回家。
在突发的天灾人祸面前,让我们的滞留公民和侨胞在最短的时间得到了保护,回归家园。撤侨行动体现了( )
①中国政府履行国际义务,承担国际责任
②政府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保护
③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我国的外交政策
④我国驻外使领馆依据主权原则而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