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人民政府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人民意愿,干得好要看实际效果,最终由人民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