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发展最先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发展必须具备包容性、可持续性,更为民众所认同。包容性发展在国际、国内受到高度关注,但至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尽管学者们对包容性发展的理解各异,但综合来看,学者们都认同机会平等和成果共享是包容性发展的核心内涵。包容性发展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它是一种把经济增长过程和结果有机统一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模式。
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相对立,包容性发展在发展理念上强调公平正义,在发展目的上注重以人为本,在发展方式上追求可持续发展。
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包容性发展强调人人有平等机会参与增长过程,并分享增长成果。过大的或者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使得增长成果难以惠及所有民众,长此以往会削弱社会凝聚力,降低政策的有效性,最终会损害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世界银行区分了“机会的不平等(包括受教育等)”和“结果的不平等 (包括收入等)”这两个相关而又不相同的概念。从公平角度看,机会平等要比结果平等更为重要。因此,促进和实现包容性发展,除了要重视努力实现高速、有效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机会,努力消除民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所面临的权利贫困和社会排斥外,还要倡导和保证机会平等,通过机会平等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缩小结果的不平等,增强增长的广泛共享性和共享的公平性,不断提高民众的福利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机会平等和社会公平正义正是包容性发展的核心要义所在。
经济增长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工具和手段,但是经济增长并不是发展的全部内容。包容性发展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改善民生联系起来,明确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是以人为本,而衡量转变发展方式成功与否、成效大小的一个根本标准就是看民生保障和改善状况。同时,包容性发展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改善的和谐统一。
中国需要包容性发展而非单一的GDP增长。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出现了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当前,中国逐渐形成并确定了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新的发展观。中国要建立包容性的社会政策,就必须在某些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如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在培育和提升人力资本方面的基础教育,以提高社会成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
(摘编自向德平《包容性发展理念对中国社会政策建构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