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材料二:清政府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增辟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等。
材料三: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担保;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