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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五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联考试题

作者UID:11003641
日期: 2024-05-04
期末考试
现代文阅读(35分’
现代文阅读I。

材料一;

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另外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就离开了家乡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人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过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在现代都市里都规定着可以取得该地公民权的手续,主要的是一定的居住时期。但是在乡村里居住时期并不是个重要条件,因为我知道许多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的。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材料二:

在改革开放这个三十多年里,中国发生了历史上前无古人的大变迁,社会呈现出大移民、大流动的状态。乡土中国的中国人,也就是乡下人,从“土”里拔出来,抖抖身上的泥土,面貌渐渐脱离了“土气”,向城市进军。有些村子成了工业发展基地,很多外来者来打工,从而发展成了镇,或者城;有些城郊村庄在城市开发中成了市民,不再是农民;大部分村庄虽然还是农村,但是土地对于他们的关系已经根本上改变了,主要的经济收入不再是土地,不是种地了,而是进城打工了。年轻一代几乎和城里人没大差别,都到城里见过世面,走南闯北。

哪里还有年轻人在农村种地呢?土地已经不再是束缚了。不少农户干脆撂了荒,或者包给别人家。承包种地的年轻人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乡下人,而是当了“经理”,办了生产工厂,成立了“公司”。不满意了,可以转包,自己走掉,也不是束缚在土地上如同植物,无法游走。这种土地里拔出来的人们,游走自由多了,所以,农村社区的“熟悉”也在向“陌生”转型。很多人离开家乡后,过年也不回村了,甚至数年都不回去了,即使是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之间,也可能多年不见面了。

整个的社会因为流动,血缘在让位于地缘关系;熟悉让位给了“陌生”;“古道热肠”也在让位给“冷漠”。现在这个流动性大,又是手机电脑“刷屏”的社会,匆忙里,大家一起吃个饭都不容易,一家子人家一起吃个饭也简直成了奢侈。有个读者在网上评论说得好,“我们的社会在碎片化,家庭也在碎片化”。乡土社会在高科技和城市化大潮里,“土气”被洗刷得剩不了多少了,越来越呈现出“陌生”。

美国是个典型的移民社会,所以发展出了典型的契约社会,宪法两百多年非常稳定。契约习惯和法理社会一起,为陌生社会的人人关系的处理所接受,因为其运用了普遍原则,而不是因为“熟悉”就因人而异的人情原则。可以期待,乡村人进城的脱去乡土的人们,在面对陌生的人群中,会更容易发展出契约精神和法理社会的。

(摘编自陈心想《走出乡土》)

现代文阅读Ⅱ

奶奶与孙子

[葡]特欧琳达·热尔桑

他们一起去了海边,因为那是个美好的上午。奶奶穿着浅色的半裙,牵着孙子的手。一路上她都非常高兴,连她的心儿都在歌唱。

孙子提着一个小水桶,打算拣些贝壳和海螺,就像之前和奶奶一起去海滩时那样。他一路上都很高兴,连手里的小水桶都在舞蹈。

他们抵达的时候,那片海滩的状态十分宜人——阳光明媚,海浪很低;几乎不起风,海水也不冷。因此,孙子有很多时间去寻找贝壳和海螺,以及在海里泡澡。奶奶坐在一块岩石上,一双眼睛透过眼镜看向孙子,

多么美好的上午啊!奶奶也脱掉了外衣,只穿着泳衣。接着,她摘下眼镜,将其放在一块岩石上,跟随孙子下了水。奶奶不会潜水,但允许孙子独自潜水。他只有五岁,游泳时却像条鱼一样自如。

不过,为了不吓到奶奶,他从不会游得太远,也不会潜得太深。他知道她很容易受惊,所以他喜欢保护她,不让她感觉害怕。

奶奶害怕很多东西:木棒——可能戳伤眼睛;打开的窗户——小孩可能从那里掉下去;海——人们可能在里面溺水。奶奶能预见所有这些危险,并总是提醒他。他总是听着,但不太当回事,只是稍微注意些。

他什么都不怕。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很享受奶奶投来的目光。时不时地,他会转过头来,看看奶奶是不是坐在那里,望着他。之后他便不再管她,重新做回世界之王。

因此,他们俩很享受彼此的陪伴。尽管现在,世界在她眼里似乎有些模糊。尤其是远处。啊,上帝啊,她把眼镜忘在岩石上了。他们俩必须回到那里,且必须尽快,因为奶奶不戴眼镜的话,就什么都看不见。但当他们回到岩石处,眼镜却不在那里。奶奶不明白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是那块岩石吗?

是不是涨潮了,眼镜被海浪卷走了?是不是有人经过,把它拿走了?好吧,这事也不严重——奶奶找累了,不想再找了,于是便这样想。配副新眼镜就好了。

她和孙子走到海浪边,然后爬上沙丘,寻找白莓。奶奶还没看见白莓呢,孙子却很快就摘了一些。时间过去了很久。他们都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走远了。孙子越来越开心,原本用来装海螺的小水桶,最后却装满了白莓。奶奶想,尽管丢了眼镜,这仍然是个完美的上午,就和之前几次一样。

直到刮来了风。

不知道为什么,天空竟然在瞬间就乌云密布,风也越刮越大。蓝天被厚重的云层挡住,消失不见。疾风卷起了沙子,把它们吹得越来越高,呼呼作响。沙子拍打着他们的脸庞,以至于他们必须半合上眼皮,以防止眼睛进沙。

这个上午已经结束了,现在他们赶着回家。

但是,突然,奶奶不知道自己现在位于何处了。身边是一座座高高的沙丘,她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他们凭着感觉,朝海滩的反方向走。但是,应该左转还是右转呢?奶奶不知道那些建筑物在哪里。除了沙丘,她在地平线上什么也没看到。加上没有眼镜,奶奶感觉迷失了方向。

“我的脚疼。”孙子说。

“让我看看,”奶奶说,“有一根刺,”不戴眼镜的话,她靠近点还是能很清楚地看到,“但是刺扎得很深,我没办法把它弄出来。回家以后,我可以用根针把它挑出来。现在我们赶紧走。”

“我脚疼。”孙子说着,哭了起来。“一会儿就不疼了。”奶奶说。

风把她的半裙吹起来,沙子拍打着他们的腿和手臂,甚至爬上他们的脸庞,想要进入他们的眼睛。孙子用沾满沙子的脏手,揉了揉眼睛。

“我走不动了,”孙子说,“脚疼。”

“奶奶不能抱着你走,”她说,“奶奶的身骨不够强壮。”

她用手拽着他走了几步。他一边哭一边把脸埋在她的半裙里,以免沙刮进眼睛。“我走不动了,”他坐在地上,拿帽子挡住脸,“我脚疼。”“我抱你一小会儿吧,”奶奶退让了,“但就一小会儿。”她用双臂把他抱起,迎着风前进。

孙子很重,但奶奶没有放弃。她坚定地走着,每走一步,拖鞋都陷进沙里。奶奶开始害怕迷路。

很多年前,奶奶失去过一个孩子。她总想将它遗忘,但它会在突然间再次闪现,甚至是在梦里。一个孩子发着高烧,全身滚烫,而她怀抱着他,奔跑在迷宫般的医院里。过了几日,她失去了这个孩子。当她被告知自己已经失去这个孩子的时候,她愣了很久,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现在,她怀里抱着另一个孩子,再一次迷失了方向。

那时,她的人生中只有风沙,而她在风沙中拖拽着自己,徒劳地斗争着。

现在,她感觉骨头很痛,承受不住孙子的重量。如果她突然之间瘫在地上怎么办?小孩会走远,独自一人去寻找救助吗?他会不会迷路?她会不会失去这个孩子?

她放下孙子,在他身旁的沙地上坐下。

“我们歇一会儿吧,”她气喘吁吁地说,“把头靠在我肩上,躲一躲这风。”她想哭,但她不可以放弃。照看他是她的职责,她会找到回家的方法的。

但她感觉到迷失。世界成了个没有东西南北、模糊不清的东西。他们俩都迷失在风沙之中。

“奶奶,你看,那是洛伦索先生的狗!”孙子突然抬手,指向一条正朝他们跑来的狗,并重新迈开了步子。

“谢天谢地!”奶奶说,跟了上去。现在他们得救了。洛伦索先生的咖啡馆就要出现了,仿佛沙丘中的一座灯塔。跟着这条狗走就行了。

孙子忘记了脚里的刺,也忘记了疼痛,几乎是开心地跑在狗的后面。

很快,他们就在咖啡馆里坐下了,观望着疾风卷起沙子的景象。但现在,这景象发生在外面,在窗的另一边。

奶奶点了一杯咖啡,孙子则点了热巧克力。他们朝对方微笑着,世界重新变得完美了。

“我太一惊一乍了,而且把事情想得太戏剧化,”奶奶想,“最终,我们还是穿过了风沙。明天早上呢,我就去配眼镜。”

(有删改)

古代诗文阅读(35分)
文言文阅读

材料一:

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故礼之于人也,犹酒之有蘖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

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协于义,讲于仁,得之者强。仁者,义之本也,顺之体也,得之者尊。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于学而不合之以仁,犹糖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安之以乐而不达于顺,犹食而弗肥也。

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 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渭大顺。

(节选自《礼运》)

材料二: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 而仁义者一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今学者之说人主也,不乘必胜之势,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

(节选自《韩非子·五蠹》

语言文字运用(20分)
写作(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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