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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I。

材料一;

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另外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就离开了家乡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人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过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在现代都市里都规定着可以取得该地公民权的手续,主要的是一定的居住时期。但是在乡村里居住时期并不是个重要条件,因为我知道许多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的。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材料二:

在改革开放这个三十多年里,中国发生了历史上前无古人的大变迁,社会呈现出大移民、大流动的状态。乡土中国的中国人,也就是乡下人,从“土”里拔出来,抖抖身上的泥土,面貌渐渐脱离了“土气”,向城市进军。有些村子成了工业发展基地,很多外来者来打工,从而发展成了镇,或者城;有些城郊村庄在城市开发中成了市民,不再是农民;大部分村庄虽然还是农村,但是土地对于他们的关系已经根本上改变了,主要的经济收入不再是土地,不是种地了,而是进城打工了。年轻一代几乎和城里人没大差别,都到城里见过世面,走南闯北。

哪里还有年轻人在农村种地呢?土地已经不再是束缚了。不少农户干脆撂了荒,或者包给别人家。承包种地的年轻人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乡下人,而是当了“经理”,办了生产工厂,成立了“公司”。不满意了,可以转包,自己走掉,也不是束缚在土地上如同植物,无法游走。这种土地里拔出来的人们,游走自由多了,所以,农村社区的“熟悉”也在向“陌生”转型。很多人离开家乡后,过年也不回村了,甚至数年都不回去了,即使是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之间,也可能多年不见面了。

整个的社会因为流动,血缘在让位于地缘关系;熟悉让位给了“陌生”;“古道热肠”也在让位给“冷漠”。现在这个流动性大,又是手机电脑“刷屏”的社会,匆忙里,大家一起吃个饭都不容易,一家子人家一起吃个饭也简直成了奢侈。有个读者在网上评论说得好,“我们的社会在碎片化,家庭也在碎片化”。乡土社会在高科技和城市化大潮里,“土气”被洗刷得剩不了多少了,越来越呈现出“陌生”。

美国是个典型的移民社会,所以发展出了典型的契约社会,宪法两百多年非常稳定。契约习惯和法理社会一起,为陌生社会的人人关系的处理所接受,因为其运用了普遍原则,而不是因为“熟悉”就因人而异的人情原则。可以期待,乡村人进城的脱去乡土的人们,在面对陌生的人群中,会更容易发展出契约精神和法理社会的。

(摘编自陈心想《走出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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