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自西周起,中国形成了藩属体制和海外朝贡贸易关系。为监管中原地区内部及与各藩部、藩国间的经济交往,各朝代产生了关津、榷场、市舶等多种税关机构。藩属体制下的核心层是中央王朝地区,至中唐以前,关津大多遵循了孟子的“讥而不征”(只稽查而不征税)等主张。随着唐宋商品经济发展,逐渐成为课收商利的税关,财政经济开始居重。至明清时期,运河、长江或交通沿线商税之关广泛设置。核心层外为边疆地区,形成了具有官营外贸和管理双重职能的商贸交往场所和监管机构,如汉代关市、隋唐互市、宋代榷场、明清茶马司等。边疆外为边境地区,在“厚往薄来”的政策影响下,边境税关多为“怀柔远人、市惠藩属”。明前中期海外贸易政策走向政治极端,只有在政治朝贡之内才被允许。
近代以后,在条约体系下,中国在沿海开放口岸逐渐设立起由外国人管理的西式新关,新关被洋员控制,逐渐成为海关,新设的海关和原有常关并存。之后,通商口岸的常关渐归新关管理。1927年以后,国民政府逐渐与列强签订关税自主新约。1928年,国民政府实行统税,其收入逐渐超过厘金和常关税。在此前提下,国民政府陆续废除常关,海陆边关统一征税。由此意味中国全国范围内统一型的、西式近代国境海关最终确立。
——摘编自姚永超《论中国海关的起源、布局与体系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