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和压力,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有针对性的支持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结合材料并运用经济生活知识,说明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生根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