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长江曾经是一条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的生态河流,中华鲟、白鳍豚、白鲟等都曾在这里畅游。而如今,中华鲟岌岌可危,白鳍豚、白鲟相继灭绝,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长江渔业的天然捕捞量也从1954年的42.7万吨下降到现在的不足10万吨,渔民陷入了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长江禁渔势在必行。2019年1月,在“长江大保护”的总体战略下,国家决定“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渔,从2020年1月1日起,为期十年。禁捕范围涉及14省市,纵贯长江上中下游。11万条渔船,约30万渔民,将告别长江。
“长江禁渔十年”政策出台后,解决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有案不送”“以罚代刑”问题和合理保障渔民生计、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成为政策落实的当务之急。更需引起重视的是,长江江河岸线长、非法捕捞成本低,渔业资源一旦恢复增长对退捕渔民的利益诱惑更大,管理难度会随之增大。维护长江生态安全,推动长江大保护,任重而道远。
结合上述材料,探究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