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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浙江杭州七校高一下学期期中联考语文试题

作者UID:7026178
日期: 2024-09-18
期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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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生死观(节选)

    人类何时才具有理性的生死观?依我看,这主要决定于两项因素:一是,依靠文明程度的逐渐提高,特别对自然界现象有超脱蒙昧的认识,也就是有某种朴素科学观念的产生;其次,积长期的生活经验,对人生苦难有进一步的认识,开始懂得人之生老病死本无可避免,人间的真苦难在于社会不公,贫富悬殊,一部分人统治、压迫、剥削另一部分人,人和人之间展开对于权力和经济利益的争夺愈演愈烈,成为社会常态。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人深深地感觉到,人活着所遭受的不幸和苦难甚至比死亡还要难受、还要可怕、还更令人屈辱。这实在是生不如死。

    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生死观自然而然要发生变化。中国到了周朝就起了一个大变化。周朝时提出“远鬼神、重人事”的治国方针。所谓重人事,就是将处理社会关系、重新确立新的宗法秩序、制定用于统治的“礼”摆在第一位,万事“礼”为首,人生的第一要义是遵礼守法,安份守己。尊天是必要的,但天命不足恃;鬼神也是要敬的,但办事不能只靠占卜问卦。人的苦难并非由天造成,实人自为之。夏日炎炎,冬夜严寒,“人生百岁,必归其居(就是说,不可避免地要归于死亡)”。相传姜太公有一本《家教》流传于世,其中有这样几句话:“罗网之鸟,悔不高飞;吞钩之鱼,恨不忍饥;人生误计,恨不三思;祸将及至,恨不忍之。”这就是说,人之招灾咎由自取,非“天命”使然。万事皆在人为,就是“天命”亦可抗争。

    中国五千年漫长的历史,虽有各种迷信观念盛行,但本土宗教意识淡薄,凡宗教都在政府当局控制之下(或被其利用),这是很了不起的。对此,有周一代功不可没。后世的人仍念念不忘此理,如宋欧阳修在《五代史·伶官传序》中说道:“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从春秋战国时代即先秦及其以后,由于时代的进步,社会斗争加剧并趋于激烈,人类的知识积累多了,自觉性也增强了,于是人对生命的理性思考大进一步,开始形成各种各样的生命哲学。这里不必细说,只略提以下三种:

    一是儒家的生死观。儒家思想在中国是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它继承并发展了周代的“重人事”的主张,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也就是要珍惜生命,生尽其用,有所作为,建功立业。人虽终有一死,但若能“立功”、“立德”、“立言”,就可以做到“三不朽”。所以,总的说,儒家的生命哲学是相当积极的。

    再就是道家的生死观。道家和儒家不同,不主张“人为”,而主张一切顺其自然——“道法自然”。人要做到“无为”、“无事”、“无欲”,天下才会太平,国家才能治好。老子说过一句话:“死而不亡者寿”。这里将死、亡两字分开,赋予不同的含义,所谓“不亡者”即相同于“不朽者”,人虽死而其名其功业长存于世,这才是长寿者。这和儒家的“三不朽”思想颇相似。然而,道家对生死的“无常”、生命的短暂,也发出过无奈的感慨,如庄子所说:“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

    接下来就是宗教的生死观了。在中国主要就是道教和佛教。道教奉老子为教主,实际上,它是继承中国人古已有之的求长生的欲望。“求长生”、“求仙”固然不能成真,但道教所创造的一套养生健身之术,有些如太极拳、练剑等倒颇有益于人的健康。佛教在中国的传布使灵魂之说大为盛行。佛教不承认生命“常住论”,也不承认生命“断灭论”,而提出一种所谓“因缘和合”的流动生命观(后来演化为“轮回论”)。等到传入中国,大乘代小乘而兴(大乘以救世利他为宗旨,小乘以修身自利为宗旨),人死要投胎转世轮回之说深入人心(这和佛教的“业力说”和“中阴身”说亦有关)。此外,又掺入了中国的许多迷信观念,于是相对于人间世界,便又创造出一个灵魂世界来。

(选自2007年第20期《新华文摘·关于人的生死观》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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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灯光

林少华

    一晃从东京回来几年了。无论上野公园云蒸霞蔚的樱花,还是银座女孩五彩缤纷的秀发,抑或东大校园浓荫蔽日的银杏树,都已渐渐淡出记忆的围墙,唯有那一窗灯光留了下来。

    那时我住在东京郊外一个叫川越的地方。住所附近有一条河,河边有一道堤,堤上有一条路。晚饭后我常沿这条荒草路散步。那灯光就是从路旁不远处一户人家的窗口透出来的。它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它周围稀疏的灯光都是清白色的,只有它呈橘黄色。那是一座独门独院的木结构普通日式民居,同其他民居之间有些间隔。木格窗约略凸出,拉着米色窗帘。窗帘大概较厚,使橘黄色灯光显得格外沉稳、静谧和温馨。早春,灯光柔柔地吻着堤坡一片鼓眉弄眼的蒲公英;盛夏,灯光轻轻地抚摸小院里几架绿叶婆娑的黄瓜;仲秋,灯光幽幽地照在门前矮柿树那金灿灿的果果上,相映生辉;冷冬时节则给晶莹莹的白雪镀上一层淡黄色的光晕,平添一丝热意。

    漫步河堤,或四野烟笼,或日落乌啼,夕晖敛去,或晚风送爽,皓月当空。而我的目光往往从很远的地方就擒住了那一点并不显眼的橘黄,临近了更是久久注视不放。其实我根本不认识房子和灯光的主人,更谈不上登门造访。可是那一窗橘黄色的灯光就是那么奇异地令我神往,撩拨我的遐思、幽情和怀想。

    我猜想在那橘黄色的灯光下,早已展旧了的榻榻米上一定盘腿坐着一位慈祥的老奶奶,正笑眯眯地看着小孙儿在她膝头爬来爬去,手里拿着针线,慢慢晃着身子哼唱童谣。于是我又联想到一位四处游历寻找幸福的西方人笔下的一段叙说:一日黄昏时分,他走进一个村庄,看见一位老人正戴着花镜坐在葡萄架下的藤椅上借着夕晖看报,任凭一个小男孩趴在他背上淘气。看着看着,他忽然明白了什么是幸福——爷孙俩多么幸福啊!多么幸福的一幕啊!

    也有时那橘黄色的灯光让我记起外祖母家那盏油灯。外祖母住在乡下,那里不通汽车,小时候我和弟弟从县城步行三四十里,替母亲看望她。住了几天要走的时候,外祖母便让我们搭坐生产队进城的马车回去。动身的时候天还没亮,整个村子只外祖母家亮着灯。我和弟弟坐在马车上脸朝后看着,看着那亮灯的窗口,看着窗前外祖母矮小的身影。直到车出村爬上南岭坡路的时候,外祖母仍没回屋,就那样立在窗口灯光下一动不动朝马车这边望着。灯光越来越暗,外祖母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身影模糊了,只剩下豆粒大的灯光固执地守在迷蒙的远处……几十年过去了,外祖母早已往世。我远在外地读书,不知道她哪一天去世的,不知道她的坟在哪一块地,甚至她慈祥的面容都已依稀记不清了,唯独曾照过她矮小身影的昏黄的灯光永远凝在了我心房深处的影壁。

    后来我明白了,那橘黄色的灯光所引起的关于老奶奶的猜想、关于看报老人的联想,以及对于外祖母的回想,其实是同一回事。它可以是对往日亲情的怀念,可以是对真正幸福的向往,也可以是对当下生活的质疑。我也明白了那橘黄色的灯光未必要在日本,也可以在美国、在希腊,还可以在青岛、在香港……可以在任何地方。

文言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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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击柱。秦王恐其破璧,乃辞谢固请,召有司案图,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相如度秦王特以诈详为予赵城,实不可得,乃谓秦王曰:“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赵王恐,不敢不献。赵王送璧时,斋戒五日,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秦王度之,终不可强夺,遂许斋五日,舍相如广成传。相如度秦王虽斋,决负约不偿城,乃使其从者衣褐,怀其璧,从径道亡,归璧于赵。

    秦王斋五日后,乃设九宾礼于廷,引赵使者蔺相如。相如至,谓秦王曰:“秦自缪公以来二十余君,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故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且秦强而赵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赵立奉璧来。今以秦之强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且夫秦欲璧,赵弗予璧,两无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归,曲在赵。欲使曲在秦,则莫如弃璧;畏弃璧,则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又设九宾,斋而受璧,其势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则前请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赵璧乎?而十五城秦宝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绐赵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请就死于国,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是时秦意未欲与赵绝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而责璧与信,一胜而相如族,再胜而璧终入秦矣!

明·王世贞《蔺相如完璧归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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