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中国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主要依靠社会自身力量,形成了蕴含自治元素的乡里制度。其中,萌生于商周、定型于春秋战国、确立于秦汉时期的非行政机构乡里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汉代的三老制,三老均是道德的楷模,位尊权重声隆。此后各朝各代,无论其组织结构如何变化,政府对其控制或强或弱,组织祭祀、劝课农桑、兴修水利、维护治安、调解纷争以及道德教化等,始终是乡里组织的基本职能。在以相近地域和血缘结合起来的古代乡村,宗族组织及宗族制度占有显著地位,它交织缠绕、影响以至操纵着乡里组织。乡约则是出现于宋代的民间士绅自发性的伦理型文化组织,创立的初衷在于利民、惠民,使乡里形成互助、互敬、互守的社会秩序,凡具科举功名者,居士绅之列,因其“四民之首”的社会地位和对知识文化的握有,而成为地方权威,既是主流价值观的代表和传播者,也是乡村公共事务的组织和领导者。
——摘编自薛冰、岳成浩《古代中国基层自治实践对现代公共管理的意义》
材料二
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一批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不断倡导和推行地方自治。1908年起,清政府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等,其中规定:议员由选民自由选举,议决问题取决于多数;会议非有议员半数以上到会,不得议决;设立议事会与董事会,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不识文字者”不得为选民;居民内除素行公正、众望允孚者经议事会特别议决可为选民外,必须年纳正税或公益捐二元以上才可充当选民;女子“若有纳正税或公益捐较本地选民内纳捐最多之人所纳尤多者”也可为选民;地方官有申请督抚解散城镇乡议事会、董事会及撤销自治职员之权等。但清政府的地方自治改革随其灭亡而终归失败。
——摘编自高旺《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及其对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