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北京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多次邀请代表参加立法座谈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状。充分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法洽建设顾问、文史专家、街道乡镇和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方面意见。北京市人大在条例制定中( )
①积极行使决定权,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②坚持民主立法,有利于公民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行使决策权
③坚持科学立法,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支撑
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