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两汉时期,汉承秦制,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边郡。前135年一前109年,西汉中央政府在今西南边疆共设置了犍为、益州等9个边郡,将西南边疆纳入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系统。在边郡辖区,既设置太守、边郡都尉等流官,又设置侯王、将相等土官。边郡太守多由将军兼任,有的是由皇帝下诏征来,他们代表中央政府屯兵驻守于边疆民族地区,在防止边疆民族地区民族事变发生的同时还对边郡辖区采取一些“用夏变夷”的经济文化措施。边郡太守缴纳境内的田赋和口赋等赋税,可减可免:同时要求蛮夷君长解纳土贡,形成了边郡“以其故俗治,无赋税”的局面。
一一摘编自《土司制度及西南边疆治理研究》
材料二:共和国中后期,随着对外征服的展开,罗马不断增设行省。总督是罗马派驻治理行省的最高官员,他们拥有独断专行的军事治权,其施政方针几乎等同于行省治理。随着’奢靡风气以及政治竞争、经济成本上涨等因素,总督往往罔顾行省利益与法律规定而滥用权力,盘剥行省。由于不具罗马公民身份,行省人在罗马法中找不到能够维护自身利益的条款。尽管他们可以派遣使团向元老院申诉,但总督本人就是元老院一员。总督的职务设计因袭传统的城邦公职制度,治理机构过于简单,缺乏制衡与监督机制,行省税收体系混乱不堪,为行省官员滥用权力敛财提供了制度上的漏洞与可能。行省远在海外,共和制下的其他常规机构也难以发挥实质性监督作用。
——摘编自刘小青《罗马共和国后期行省治理的弊端及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