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古代基本的政治制度。中央与地方、皇权与相权矛盾在不断的斗争与妥协中逐步发展。
材料一:周之失在于制,秦之失在于政不在制……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
——柳宗元《封建论》
材料二:行省虽然拥有经济、军事、行政等权力,但这些权力都是元廷让渡给地方的,最终的决定权还操控在中央的手中,因此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这决定了它只能为朝廷集权服务。而行省行政区划中采取犬牙交错的划分原则,又从客观上瓦解了地方割据的地理条件……
——中国论文网
材料三: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是百官之首。……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从贞观年间开始,皇帝开始任命中央其他高级官员为相。……分散相权,以便建立能为皇帝所控制的中央决策系统的措施。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四:今我朝罢丞相,设六部……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颉颃指相抗衡),不敢相压,事皆朝总之,所以稳定。
——《皇明祖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