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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二十四节气,是指干支历中表示季节、物候、气候变化以及确立“十二月建”的特定节令。它最初是以北斗星的斗柄指向确定,斗柄绕东、南、西、北旋转一圈,为一周期,谓之一“岁”(摄提);每一旋转周期,始于立春,终于大寒。现行的“二十四节气”采用的是“定气法”划分,“定气法”把太阳周年运动轨迹划分为24等份,每15°为一等份,每一等份为一个节气,统称“二十四节气”,具体包括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二十四节气”形成于中国黄河流域,以观察该区域的天象、气温、降水和物候的时序变化为基准,作为农耕社会的生产生活的时间指南逐步为全国各地所采用,并为多民族所共享。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发展,“二十四节气”对于农事的指导功能逐渐减弱,但在当代中国人的生活世界中依然具有多方面的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鲜明地体现了中国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和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彰显出中国人对宇宙和自然界认知的独特性及其实践活动的丰富性,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和创造力,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见证。
“二十四节气”既是历代官府颁布的时间准绳,也是指导农业生产的指南针,日常生活中人们预知冷暖雪雨的指南针。在国际气象界,“二十四节气”被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2016年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通过决议,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摘编自《中国古人问天的智慧:读懂“二十四节气”》)
材料二:
公元前1200年的殷朝时期的甲骨文记载了“四方风”-四个方向的风,它反映了春分与秋分、夏至与冬至以及四季的变化。这表明,在该时期,“二分二至”的节气体系已经形成。
战国后期的《吕氏春秋》中已有了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的名称。这八个节气,是二十四个节气中最重要的节气,标示了季节的转换,清楚地划分出一年的四季。
西汉武帝时期的《淮南子》第一次完整地记载了“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并说明了确定方法。
自1645年清朝《时宪历》开始,“二十四节气”采用定气法计算。“二十四节气”分别相应于太阳在黄道上每运动15度所到达的位置。现代“二十四节气”沿用定气法,具体节气时间由专家测算。以紫金山天文台颁发的《天文年历》为准。
(摘编自《“二十四节气”历史溯源》)
材料三:
“二十四节气”客观反映了季节更替和气候变化状况,是我国物侯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它的形成和发展与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紧密相连。几千年来,“二十四节气”在指导我国农业生产和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了重大实践作用。今天,现代养生更看重节气,如“三月八,吃椿芽儿”,又如依照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规律,“春夏养阳、秋冬养阴”“冬病夏治”等等。
专家认为,“二十四节气”和相关活动有着凝聚族群、和谐天人关系的重要意义,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中国对于整个人类的文化贡献,对促进人类文化多样性发展有重要意义。
(摘编自《“二十四节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