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有网民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最近出台的《未成年人纹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对此规定我有几个疑问:(1)在纹身行为上,是否应完全不考虑未成年人自身的主观意愿?(2)取得父母许可后的未成年人要求纹身,是否能够被认可?或父母经营纹身店,可否给自己未成年子女纹身?(3)无法证明被纹身的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是否也应当追究纹身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民政部6月10日答复了此网民的疑问,明确表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不能提供纹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纹身店不能给未成年子女纹身。针对民政部的答复,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的纹身行为是一种浪费钱财的行为,与厉行节约的社会要求不一致
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他们的身心健康
③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予以特殊保护
④纹身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范围,需要国家规范、优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