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去污守净、共享绿水青山是广大人民群
众的热切期盼。
材料一近十年,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建设进程如下:
2021年12月24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分别于2022年6月1日和6月5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1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材料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建设美丽广东,广东省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于2022年编制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材料三《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文如下:
第二条[生态环境教育定义]本条例所称生态环境教育,是指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生态文明素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教育活动。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或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态环境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