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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3届高三下学期3月高考质检历史试题(三)

作者UID:7026178
日期: 2024-11-14
高考模拟
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共48分)
材料解析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清朝时,北京有很多皇家园林,由内务府的特别机构奉宸苑管理和维持。紫禁城内有皇家花园;皇城内有北海、中海和南海三大湖泊,亭台楼阁点缀其间;城郊有颐和园。此外,北京城还有众多皇室庙宇,如社稷坛、太庙、天坛、地坛、先农坛等。高官显贵往往拥有华丽的花园,老百姓只能偶尔逛逛民间庙会和城郊的西山,街道成为他们最主要的娱乐场所。1914年,民国政府建立京都市政公所,让其担负改造旧的城市面貌从而改善人民生活的责任。同年,社稷坛被市政公所改造为中央公园,向公众开放,成为北京第一个近代公园。其建设经费主要依靠北洋政府财政支出、城市居民捐赠以及门票收入。后来,北海、天坛、颐和园等纷纷向公众开放,近代公园逐渐发展成为集娱乐、商业、文化和政治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场所。

——据(美)史明正《从御花园到公园20世纪初北京城市空间的变迁》

材料二:清末民初,归国学人引入西方“都市森林化”城市规划理论。1931年,国民政府实业部第一次下令要求各省市筹建森林公园,以开发城市风景、增益民众健康,南京、北平等先后响应。1934年,经实业部再次敦促后,汉口、开封等着手试行;两年后,实业部又提醒其余省市筹设切勿懈怠。然而不久后该令几近中止,森林公园建设不了了之。许多“在建”的森林公园并未完成;建成的森林公园,因城市交通和经济条件所限,主要吸引热衷西式生活风尚的都市青年或中上层社会群体,普通市民对森林公园的接受程度并不高。

——据左承颖《“森林”进入城市:民国时期森林公园筹设研究》

材料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

年份

1980

1989

1991

1992

2001

2007

2013

2017

2018

目标

绿色城市

卫生城市

山水城市

园林城市

宜居城市

生态园林城市

海绵城市

森林城市

公园城市

——据韩若楠等《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法律儒家化是指儒家所倡导的礼的精神和有时是礼的具体规范,被直接写入法典,与法律融合于一体的。这一过程始于汉代,并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逐渐深化。公元653年,《唐律》制定颁布,它标志着礼法结合的最终完成。道德习俗(礼)以实在法(法)的形式,具有了正式的法律效力;或者用另一位学者的话来说,实在法(法)作为自然法(礼)的具体化有道德规范的作用。

——摘编自莫里斯(美)布迪(美)《中华帝国的法律》

材料二:为了适应社会客观实际形势的发展需要,武汉国民政府司法部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首先,司法部宣布举行法官考试。第一试测国文和三民主义,第二试测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宪法;口试为最后的考试,注重测验应试者的政治态度。其次,司法部创办了“法官政治党务训练班”。目的是给司法人员灌输革命知识,而关于法律问题的讲座,则占很少时间。此外,司法部还整改了原来分设的审检机构:审判方面,在中央设大理院,在各省市设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检察方面,在中央设总检察厅,在地方设高等检察厅和地方检察厅等。但是改革很快就不了了之。 

——摘编自黄晓东《大革命时期的司法改革》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整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我国有源远流长的私人讲学传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私学就是一种重要的教直线杂交,表明其心反,其符合直线所列,对于列举一例论述的是批治术人才的需要,而忽视设学培育人才,有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书院便以新生事物所特有的强大生命力,得到较大程度的发展,并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 

——摘编自孙培青主编《中国教育史》

材料二:清末的教育改革是从改革科举、创办新学堂和鼓励出国留学开始的。政府于1904年制定了一套以日本为模式的学堂行政管理规章,学堂的正规教育分为初、中、一高三级,高等学堂毕业后可进入分科大学学习,分科大学的毕业生被授予进士功名,高等学堂的学生被授予举人功名。除了学习政治学和法律外,学堂中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都要举行祭孔仪式,儒家经典和雍正的《圣谕广训》仍是教育的主要内容。 

——摘编自【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

材料三:人民政府接管了国民党统治下的各级学校,还对这些学校进行了初步改革、除了国民党“党义、“公民”等及动教材,开设了对学生进行人生观教育为主的政治课。全国接受外国津贴的20所高等学校,改为公立或中国人自办的私立学校,政府干以补助一外籍董事一律解职。人民政府还进行了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工作,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均重点,发展专门学习和专科学校,逐步创办函授学校和夜大学,并在机构上为大量吸收工农成分学生入高等学校准备条件。

——摘编自何沁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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