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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其实到处马拉松
冯 唐
马拉松,你好。
我第一次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就认定,你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无聊的运动。
那时候我上高中,体育老师解释了一下你是如何形成的,当时他一脸悲壮,当时我做了如下思考:
第一,要跑四十二点五公里。对于正常人类,意味着把左脚放在右脚前面、然后把右脚再放在左脚前面,如是,六万多次。
第二,要跑三四个小时。旁观的正常人类总觉得在阳光下跑三四个小时的同类恍惚像条狗,还补给,还吃喝,还口眼歪斜,还想东想西,还真不如狗。
第三,第一个跑马拉松的人,告诉雅典的老少相亲,打了胜仗,然后,关键是然后, 他死了。然后雅典的阳光依旧耀眼,狗依旧到处跑。
所以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断定,马拉松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比体育明星、歌唱明星和我的关系还远。
我四十岁之后的某一天,忽然遇上一个很帅的瘦子,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他说,我是阿信啊,我们曾经同事。我使劲想,你原来不是个龌龊的胖子吗?他说,我跑了很多
马拉松,然后我每次过海关都要解释,护照照片里的胖子就是我。后来莫名其妙反复见到阿信,他每次都说马拉松,我实在烦了,定下一条原则,每次只给他十分钟说长跑这件事儿。阿信每次被硬性阻止的时候,眼神儿迷离,不知道眼睛该往哪儿放,不知道舌头该往哪儿去,我觉得他入了跑步教。总结他多个十分钟说的东西,如下:
第一,慢速长跑能让人快乐,而且丝毫不涉及违法乱纪。每次跑到不想再跑一步, 潜意识都告诉自己,跑到终点,等着你的是比其他任何手段更柔美、更嚣张、更安全的愉悦。
第二,慢速长跑能让你独处,效果类似参加静修。你跑了一阵之后,就不想说话了, 天高地迥,你就想放下心里的一切,一步一步活着到终点。
第三,慢速长跑是人类最大的优势之一。人是自然界最能慢速长跑的动物,原始人就是靠慢速长跑,捕获了一个又一个大猎物。人类在创造蒸汽机和互联网之前,就是靠慢速长跑、辨认足迹、集体协作和偷喝果子酒,算计了一个又一个猛兽。
二零一五年的五月,我一个中学的朱江师弟赞助了一个要在一百天里连续跑一百个马拉松的“疯子”陈盆滨,风雨无阻,从广州跑到北京。师弟说,好多疯子都陪他跑了, 你也陪他跑一程吧。我想也没想,就说,好。我好胜心作祟,心想,不能丢脸。我不知道陪跑可以从三公里到全程都行,以为既然跑了,就是全程。
我第一个全马是在法国波尔多跑完的,喝完,跑完,领完奖牌和一瓶胜利酒,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慨叹生不如死。旁边一个小孩子拿着手机狂打电子游戏,偶尔斜眼看我, 我听见他的心里话:“你傻啊。”
我忽然坦然,我心里想和他说的是,我忽然明白了,人生其实到处马拉松,特别是在最难、最美、最重要的一些事情上。
(选自《万物生长》,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