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1688年 | 1787年 | 1792年 | 1861年 | 1868年 |
事件 | 英国“光荣革命” | 美国宪法制定 | 法国成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 俄国废除农奴制 | 日本明治维新 |
《独立宣言》 | 《人权宣言》 |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 |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 |
1689年 | 议会通过《权利法案》,同年国王和女王共同签署生效 |
1694年 | 议会通过《三年法案》规定议会至少三年召开一次,每届议会不得超过三年。 |
1701年 | 议会通过《王位继承法》,规定以后英国王位不得传给天主教徒;非经议会两院奏请,国王不得免除终身任职法官职务;国家一切法律非经议会通过,均属无效。 |
1707年 | 议会通过《任职法案》,规定凡议员得到国王任命或从国王处领薪,就失去了议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