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随着空前统一的新王朝出现,高度集中的皇权巩固,需要不断地削弱地方士族势力,选拔新的文化官僚来接替士族手中的权力,充实国家对地方的控制。隋文帝在吏部收归对地方官吏选举权的同时,有意打破维护士族利益的察举制,取消“以族取人”的门户界限,充分发掘和利用察举制中试策考试的公平竞争因素,将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最重要标准,分科选拔和任免治理大一统国家的文官队伍。
——张希清等《中国科举制度通史》
材料二:在建文二年至水乐二十二年9科殿试中,明廷共录取进士1939人,其中南方6直省共1622人,占同期全国进士总数的83.65%……这种进士地理分布呈现出南北相差悬殊的局面,不仅严重压抑了落后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的脱颖而出,而且不利于明朝加强对全国尤其是边远落后地区的统治,增强边远落后地区对朝廷的向心力。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洪熙元年(1425年)四月,仁宗谕礼部臣曰:“科举之士,须南北兼取。南人虽善文词,而北人厚重,比累科所选,北人仅得什一,非公天下之道。自今科场取士,以十分论,南士取六分,北士四分。尔等其定设各布政司名数以闻。”
——郭培费《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