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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期末(普通班)试题

作者UID:843812
日期: 2024-07-06
期末考试
选择题(本题有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各题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最符合题意的正确选项填入答案框的相应位置内,不选、多选、错选均不给分)
非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计50分)
 乡村精英的地位和乡村治理的走向在中西方走向近代的关口有着截然不同的历史命运,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3世纪末叶,庄园中富裕农民兴起,成为“头面人物”,也称“庄头”,他们在村庄中担任各种公职的……最迟到15世纪中期,……没有他们的合作,领主就难以进行管理。庄园法庭有一定的诉讼程序……很久以来就依袭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进行诉讼和审判,这些惯例规定既保证领主对地租的占有,同时也是对领主任意勒索的限制。在法庭上,庄头及其他庄园的执事人员常常作为起诉人,对那些侵犯领主特权的人进行指控;佃户包括农奴佃户则根据惯例据理力争。法庭由庄园全体成员组成,出席法庭和参与判决是庄民的义务,也是他们的权利……庄头常常起到“召集人”、“中间人”的角色。

——摘编自侯建新《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英]马修·黑尔《英格兰普通法史》等

材料二 由科举进入仕途的人在宋代以后逐渐增多,他们构成了乡贤的主体,并逐渐参与到地方事务中来。儒士吕大钩辞官回乡后,制定了《吕氏乡约》,对乡民修身、立业、齐家、交友、互助等方面作出规范性的要求。在该乡约的引领下,当时的蓝田地区民风淳朴,甚至关中一代的社会风气也深受其影响。……明代中叶商业兴起,社会流动加剧,各地乡贤主持的善会、善堂大量涌现,族内更有“义宅”、“义冢”,尤其有“义田”(原指称为赡养族人或贫困者而置的田产)补充“学田”(由国家拨给或者学校自行购置一定数量的土地以助办学)之举……明代,乡约改为宣讲朱元璋“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六谕”,并以《大明律》解释……清代乡约基本沿袭明朝模式,《大清律例》进一步渗透。

——摘编自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浙江义门陈氏宗族等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夫科举非恶制也。所恶夫畴昔之科举者,徒以其所试之科不足致用耳。昔美国用选举官吏之法,不胜其弊……改用此种试验,美人颂为政治上一新纪元。而德国、日本行之大效,抑更章章也。世界万国中行此法最早莫如我……自此法行而我国贵族寒门之阶级永消灭,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竞争于学……吾故悍然曰:复科举便!

——摘自梁启超《饮冰室文集》

材料二 《法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拿破仑多次参与一些法律条文的讨论,始终坚持资产阶级革命者在法国大革命初期提出的相对理性的原则。该法典于1804年3月由立法院通过,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

古代中国民事关系的调整隶属于刑法规范,清末开启民法典立法进程,1911年仿效德、日民法典制订了《大清民律草案》。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1931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典》。……1954年,新中国开启了民法典的编制工作。1957年编纂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等13个法律文件……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地位开始恢复,民法的制定显得更为急迫。1986年,《民法通则》出台,随后,《技术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民事单独立法纷纷出台。2020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

——摘编自刘凯《<民法典>诞生的历史进程》等

材料三 任何伟大文明的进步都是基于人们对挑战中作出的有力反应。

——[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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