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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2023-2024高中语文高二选择性必修中册4.2《怜悯是人的天性》练习

作者UID:18859525
日期: 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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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甲乙两文,完成下面小题。

怜悯是人的天性(节选)

【法国】卢梭

①我们不可像霍布斯那样,因为人没有任何善的观念,便认为人天生是恶人:因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美德,便认为人是邪恶的;人从来不对他的同类效劳,因为他认为他对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人自认为他有取得自己所需之物的权利,因此便以为他自己是整个宇宙的唯一的主人。既然这位作者是根据他自己提出的原则进行推理的,他的论点就应该这样来表述:我们在自然状态中对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的关心,丝毫不妨碍他人对保护他自己的生存的关心的,因此这个状态是有利于和平的,是适合于人类的。然而他在书中所说的话却恰恰相反,因为他把为了满足许许多多欲望而产生的需要,与野蛮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而产生的需要混为一谈了:其实,这些欲望乃是社会造成的,而且,正因为人的欲望丛生才使法律成为必需的东西。既然霍布斯认为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我们就要问:野蛮人是否也是一个强壮的孩子?如果我们承认他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该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如果这个人强壮的时候也像他柔弱的时候那样依赖他人,那么,什么过分的事他干不出来呢?他的母亲如果不及时喂他奶,他就会打她;如果他觉得他的弟弟招他讨厌,他就会掐死他;如果别人碰撞了他或打扰了他,他就会咬别人的腿。说自然状态中的人是强壮的,与说自然状态中的人需要依赖于人,这两种说法是矛盾的。人只有在处于依赖状态的时候才是柔弱的;如果他无拘无束,不依赖他人的话,他早就是很强壮的了。霍布斯没有看出:我们的法学家所说的阻碍野蛮人使用理智的原因,正好就是霍布斯本人所说的阻碍野蛮人滥用他们的官能的原因。因此,我们认为野蛮人之所以不是恶人,其原因恰恰在于他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智慧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欲念的平静和对恶事的无知。

②此外霍布斯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人天生就有一种不愿意看见自己同类受苦的厌恶心理,使他不至于过于为了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损害他人,因而可以在某种情况下克制他的强烈的自尊心,或者在自尊心产生之前克制他的自爱心。认为这是人类唯一具有的天然的美德。我认为怜悯心是我们这样柔弱和最容易遭受苦难折磨的人最应具备的禀性,是最普遍的和最有用的美德;人类在开始运用头脑思考以前就有怜悯心了;它是那样地合乎自然,甚至动物有时候也有明显的怜悯之心的表现。且不说母兽对幼兽的温情和在危险时刻不惜牺牲命保护它们,我们经常看到,就连马也是不愿意踩着一个活着的生物的身体跑过去的。一个动物在它的同类的尸体旁边走过时,总是感到不安的。走进屠宰场的动物发出的哀鸣,表明它们对所看到的恐怖情景是感同身受的。我们看到《蜜蜂的寓言》不得不承认人是一个有感情和同情心的生物。书中描述了一个动人的事例:一个被囚禁的人看见一头猛兽从一个母亲的怀抱里抢走了她的孩子,用尖锐的牙齿咬孩子的肢体,用爪子掏取他还在跳动的内脏。他看到的这件事情虽与他个人无关,但他心中的感受是何等悲伤啊:目睹这种情景,而自己却不能对晕过去的母亲和垂死的孩子一伸援手,他难道不难过吗?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

《孟子》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怜悯是人的天性(节选)

(法国)卢梭

①我们不可像霍布斯那样,因为人没有任何善的观念,便认为人天生是恶人:因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美德,便认为人是邪恶的;人从来不对他的同类效劳,因为他认为他对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人自认为他有取得自己所需之物的权利,因此便以为他自己是整个宇宙的唯一的主人。既然这位作者是根据他自己提出的原则进行推理的,他的论点就应该这样来表述:我们在自然状态中对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的关心,丝毫不妨碍他人对保护他自己的生存的关心的,因此这个状态是有利于和平的,是适合于人类的。然而他在书中所说的话却恰恰相反,因为他把为了满足许许多多欲望而产生的需要,与野蛮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而产生的需要混为一谈了:其实,这些欲望乃是社会造成的,而且,正因为人的欲望丛生才使法律成为必需的东西。既然布斯认为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我们就要问:野蛮人是否也是一个强壮的孩子?如果我们承认他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该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如果这个人强壮的时候也像他柔弱的时候那样依赖他人,那么,什么过分的事他干不出来呢?他的母亲如果不及时喂他奶,他就会打她;如果他觉得他的弟弟招他讨厌,他就会掐死他;如果别人碰撞了他或打扰了他,他就会咬别人的腿。说自然状态中的人是强壮的,与说自然状态中的人需要依赖于人,这两种说法是矛盾的。人只有在处于依赖状态的时候才是柔弱的;如果他无拘无束,不依赖他人的话,他早就是很强壮的了。霍布斯没有看出:我们的法学家所说的阻碍野蛮人使用理智的原因,正好就是霍布斯本人所说的阻碍野蛮人滥用他们的官能的原因。因此,我们认为野蛮人之所以不是恶人,其原因恰恰在于他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智慧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欲念的平静和对恶事的无知。

②此外霍布斯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人天生就有一种不愿意看见自己同类受苦的厌恶心理,使他不至于过于为了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损害他人,因而可以在某种情况下克制他的强烈的自尊心,或者在自尊心产生之前克制他的自爱心。认为这是人类唯一具有的天然的美德。我认为怜悯心是我们这样柔弱和最容易遭受苦难折磨的人最应具备的禀性,是最普遍的和最有用的美德;人类在开始运用头脑思考以前就有怜悯心了;它是那样地合乎自然,甚至动物有时候也有明显的怜悯之心的表现。且不说母兽对幼兽的温情和在危险时刻不惜牺性命保护它们,我们经常看到,就连马也是不愿意踩着一个活着的生物的身体跑过去的。一个动物在它的同类的尸体旁边走过时,总是感到不安的。走进屠宰场的动物发出的哀鸣,表明它们对所看到的恐怖情景是感同身受的。我们看到《蜜蜂的寓言》不得不承认人是一个有感情和同情心的生物。书中描述了一个动人的事例:一个被囚禁的人看见一头猛兽从一个母亲的怀抱里抢走了她的孩子,用尖锐的牙齿咬孩子的肢体,用爪子掏取他还在跳动的内脏。他看到的这件事情虽与他个人无关,但他心中的感受是何等悲伤啊:目睹这种情景,而自己却不能对晕过去的母亲和垂死的孩子一伸援手,他难道不难过吗?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

《孟子》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各题。

曼德维尔已经很清楚地认识到:如果大自然不赋予人类以怜悯心来支持他的理性,那么,人类尽管有种种美德,也终归会成为怪物。但是,曼德维尔没有看到的是,人类的种种社会美德(曼德维尔否认人类有这种美德)全都是从这个品质中派生出来的。的确,人们所说的慷慨、仁慈和人道,如果不是指对弱者、罪人和整个人类怀抱的怜悯心,又指的是什么呢?其实,从深层次的意义上看,人们所说的善意和友谊,无非就是对某一个特定的对象所抱有的持久的怜悯之心而已,因为我们希望某一个人不受苦,不是希望他幸福,又是希望他什么呢?即使说怜悯心真的只不过是使我们设身处地地为受苦的人着想的一种感情(这种感情在野蛮人心中不明显,但甚强烈;而在文明人心中虽较明显,但很微弱)。这种说法,除了更加有力地证明我的论点符合真理以外,还能说明什么呢?的确,在旁边观看的动物愈是对受难的动物的痛苦感同身受,它的同情心便愈是强烈。很显然,这种感同身受的程度,在自然状态下比在理智状态下更真切得多。理智使人产生自爱心;而加强自爱心的,是头脑的思考。自爱心使人汲汲于关心自己,使他远离一切使他感到为难和痛苦的事物。哲学使人孤独,使他在看见一个受难的人时,竟暗自在心中说:你想死就死吧,只要我平安无事就行了。只有整个社会的危难才能惊醒哲学家的沉睡,把他从床上拉起来。即使有人明目张胆地在哲学家的窗前掐另一个人的脖子,他也能若无其事地用手捂着他的耳朵,稍加思索之后,便不让他心中激动的天性使他对那个被杀害的人表示同情。野蛮人绝没有这么高超的本领;由于他缺乏智慧和理智,因此,他总是一往无前地发挥人类天然的感情。在社会动荡不安时,在街头发生争吵时,奔赴现场的总是平民,而行事小心的人却往往避而远之;把打斗的双方拉开,挺身出来阻止诚实的人们互相厮拼的,往往是市井小民和菜市场的妇女。

非连续性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中国美学的问题之一在于,依托现代性知识型的生成而产生的具象而精致的身体审美感性如何与逐渐被挖空和风干的中国古典心性传统重新接通。当来自现代性传统的交响乐、芭蕾舞、话剧、油画等不断挤压古典式琵琶、戏曲、水墨画等的生存空间,并迫使其面向现代性而寻求转化时,由此产生的新的身体审美感性又该如何去与业已变得水土不服、气息奄奄的中国古典式心性传统相匹配呢?显然,中国古典式心性传统本身的现代性转化也同样变得重要而又急迫了。中国人的现代性身体感性文化必须和只能与中国人的现代性心性文化相匹配。蔡元培在“五四”时期倡导“美育代宗教”时的致命疏忽在于,多满足于身体感性的现代性转化而少关注心性传统的现代性转化,而后者更具重要性。

今天,在追究这类问题时,不妨重温六朝宗炳《画山水序》的观点:“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万趣融其神思。……畅神而已。”宗炳在此倡导的“应目”“会心”和“畅神”三环节的整合相应之说,在清代叶燮的主张“呈于象、感于目、会于心”中获得回应。在宗炳与叶燮两人之间略作比较,“应目”与“感于目”“会心”与“会于心”之间单从字面上看是无甚差别的,只是宗炳的“畅神”显示了对一种积极的深层心灵至乐的发现和肯定。

这使我想到,美学在当代要继续处理现代中国悬而未决的问题:中国人的身体感觉与心灵鉴赏如何完美融合?在这个意义上,美学在当代可以成为一门身感心赏之学,实现身体感觉与心灵鉴赏的融合。冯友兰指出:“哲学底活动,是对于事物之心观。……艺术底活动,是对于事物之心赏或赏玩。心观只是观,所以纯是理智底;心赏或赏玩则带有情感。”这里被叠用的“心赏”与“赏玩”,实际上正是指心灵的情感游戏,与康德有关想象力的自由游戏之说相通。艺术作为心赏,在这里应是指一种在身体感觉中满足心灵提升需要的自由游戏。这里的身体感觉是说,当前全媒体时代或互联网时代为满足人们的身体感觉提供了越来越充分的技术条件,致使人们无节制地冒险持续开发并放纵自己的身体感觉的满足。而这里的心灵鉴赏则是说,正由于此,人们诚然必须依靠身体感觉去证明自己,但更需从身体感觉层面升华到心灵鉴赏层面,直到回归于心灵的宁静。由此可以获得美学存在的当代理由:通过美学去探究身体感觉与心灵鉴赏的协调问题,也即透过身体感觉而实现心灵归于宁静的途径。

这种身体感觉与心灵鉴赏的协调,在当前具有必要性。张世英发现,现代西方艺术有两个特点:一个是重感官美,声色之美;另一个是“为艺术而艺术”,重视声色之美,可是单纯感官娱乐没有深层内涵。这为西方后现代艺术所批判,强调艺术要深入生活里面。但后现代艺术完全丢掉感性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针对这种偏颇,他提出一种主张: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就是艺术、文艺要深入到生活里面去,要和现实相结合。生活艺术化就是要提高我们的精神境界到艺术水平,生活要超越现实。”他主张讲声色之美,但声色之美也要看它背后有没有精神支撑,有没有背后的意义,有没有它深层含义,“艺术生活化既不能离开感性美,又要讲精神境界的支持,这才是我们应该提倡的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这就是说,一方面艺术要从现实生活的沃土吸纳生气,另一方面生活要按艺术的精神境界去提升。这等于就美学中身体感觉与心灵鉴赏之间的协调提供了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在当前全媒体时代或互联网时代条件下,中国美学更需要探索出从身感而上升到心赏之境的途径。

(摘编自王一川《通向身感心赏之学》)

材料二:

中国当代美学建构的理论来源或根据大致有四个: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如实践美学、客观美学等;第二,现代西方哲学思潮,如直觉美学、生命美学、超越美学、体验美学等;第三,现代西方心理学、艺术中心论,如心理美学、艺术美学、否定美学等;第四,中国传统哲学,如意象美学、伦理美学、和谐美学、和合美学等。

中国当代美学只能或应当是新实践美学,即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出发,以完整的人为目的,充分吸纳现当代中外美学的优秀成果和中国古代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美学观念建构的新实践美学体系。新实践美学也可称为人生美学。这一美学既克服实践美学的唯理性倾向,又克服了后实践美学的非理性的倾向。这一美学将使完整的人和人的本质的全面复归。在这一美学体系中,审美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又表现为层次的差别。基础层次呈现为感性的形而下的意象状态,最高层次则显现为理性的形而上或超越性的境界状态。这里的“境界”既有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之意,又有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之意,更有当代西方哲学中的“本真”之意。

(摘编自邹其昌《对当代美学问题的思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残酷的倾向,似乎不是某一民族所特有的,它是像盲肠一样由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劣根性,还没有被文化洗刷净尽。小孩们大半欢喜虐害昆虫和其它小动物,踏死一堆蚂蚁,满不在意。用生人做陪葬者或是祭典中的牺牲,似不仅限于野蛮民族。罗马人让人和兽相斗相杀,西班牙人让牛和牛相斗相杀,作为一种娱乐来看……这类事实引起一部分哲学家,如中国的荀子和英国的霍布斯,推演出“性恶”这样一个结论。

有些学者对于幸灾乐祸的心理,不以性恶为最终解释而另求原因。最早的学说是自觉安全说。拉丁诗人卢克莱修说:“狂风在起波浪时,站在岸上看别人在苦难中挣扎,是一件愉快的事。”卢克莱修以为使我们愉快的并非看见别人的灾祸,而是庆幸自己的安全。霍布斯的学说也很类似。他以为别人痛苦而自己安全,就足见自己比别人高一层,心中有一种光荣之感。苏格兰派哲学家如培恩(Bain)之流以为幸灾乐祸的心理基于权力欲。能给苦痛让别人受,就足显出自己的权力。这几种学说都有一个公同点:就是都假定幸灾乐祸时有一种人我比较,比较之后见出我比人安全,比别人高一层,比别人有权力,所以高兴。

这种比较也许是有的,但是比较的结果也可以发生与幸灾乐祸相反的念头。比如我们在岸上看翻船,也可以忘却自己处在较幸运的地位,而假想自己在船上碰着那些危险的境遇,心中是如何惶恐、焦急、绝望、悲痛。将己心比人心,人的痛苦就变成自己的痛苦。痛苦的程度也许随人而异,而心中总不免有一点不安,一点感动和一点援助的动机。有生之物都有一种同类情感。对于生命都想留恋和维护,凡遇到危害生命的事情都不免恻然感动,无论那生命是否属于自己。

从此可知遇着旁人受苦难时,心中或是发生幸灾乐祸的心理,或是发生恻隐之心,全在一念之差。一念向此,或一念向彼,都很自然,但在动念的关头,差以毫厘便谬以千里。念头转向幸灾乐祸的一方面去,充类至尽,便欺诈凌虐,屠杀吞并,刀下不留情,睁眼看旁人受苦不伸手援助,甚至落井下石,这样一来,世界便变成冤气弥漫、黑暗无人道的场所;念头转向恻隐一方面去,充类至尽,则四海兄弟,一视同仁,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老有所养,幼有所归,鳏寡孤独者亦可各得其所,这样一来,世界便变成一团和气、其乐融融的场所。野蛮与文化,恶与善,祸与福,生存与死灭的歧路全在这一转念上面,所以这一转念是不能苟且的。

这一转念关系如许重大,而转好转坏又全系在一个刀锋似的关头上,好转与坏转有同样的自然而容易,所以古今中外大思想家和大宗教家,都紧握住这个关头。各派伦理思想尽管在侧轻侧重上有差别,各派宗教尽管在信条仪式上互相悬殊,都着重一个基本德行。孔孟所谓“仁”,释氏所谓“慈悲”,耶稣所谓“爱”,都全从人类固有的一点恻隐之心出发。他们都看出在临到同类受苦受难的关头上,一着走错,全盘皆输,丢开那一点恻隐之心不去培养,一切道德都无基础,人类社会无法维持,而人也就丧失其所以为人的本性。这是人类智慧的一个极平凡而亦极伟大的发现,一切伦理思想,一切宗教,都基于这点发现。这也就是说,恻隐之心是人类文化的泉源。

(摘编自朱光潜《谈恻隐之心》)

材料二:

霍布斯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人天生就有一种不愿意看见自己同类受苦的厌恶心理,使他不至于过于为了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损害他人,因而可以在某种情况下克制他的强烈的自尊心,或者在自尊心产生之前克制他的自爱心。我认为这是人类唯一具有的天然的美德;这一点,就连对人类的美德大加贬抑的人也是不得不承认的,因此,我不怕任何人提出反对的意见。我认为怜悯心是我们这样柔弱和最容易遭受苦难折磨的人最应具备的禀性,是最普遍的和最有用的美德;人类在开始运用头脑思考以前就有怜悯心了;它是那样地合乎自然,甚至动物有时候也有明显的怜悯之心的表现。且不说母兽对幼兽的温情和在危险时刻不惜牺牲性命保护它们,我们经常看到,就连马也是不愿意踩着一个活着的生物的身体跑过去的。一个动物在它的同类的尸体旁边走过时,总是感到不安的;有些动物甚至还以某种方式掩埋它们死去的同类。走进屠宰场的动物发出的哀鸣,表明它们对所看到的恐怖情景是感同身受的。

这是纯粹的天性的运动,是先于思维的心灵的运动;这种天然的怜悯心的力量,即使是最败坏的风俗也是难以摧毁的;在剧院中,我们每天都可看到被剧中的不幸者的苦难遭遇感动得伤心流泪的观众,尽管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人身为暴君,屡屡对敌人滥施酷刑。如嗜血成性的苏拉,对不是由他造成的痛苦,也是很伤感的;又如菲尔的暴君亚历山大,尽管他每天听见被他下令杀害的许多公民的叫声无动于衷,但他从来不敢到剧院去看悲剧,因为他害怕人们看见他同剧中的昂朵玛克和普里亚姆一起叹息。

(摘编自卢梭《怜悯是人的天性》)

选择题组
选择 简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修辞立其诚》基于“诚”这个核心概念进行(  ),就“立其诚”的三层含义,由修辞到为人,展开了深入的思考和(   )。作者运用唯物主义观点,对“立其诚”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批判和分析,强调做人要“说真话、讲实话”,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学习时应注意把握文章的观点,思考其对我们(   )的启发意义。

《怜悯是人的天性》在批评霍布斯“人天生是恶人”观点的基础上,用事实指出,善是人的本性,①____人类最普遍和最有用的一种美德。怜悯心对于人类生活,对于调节人与人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卢梭把怜悯心视为先于理性思考而存在的一种纯自然的人类天性和情感,这一观点很有启发性。但是,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其天性究竟是“自然本性”还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请在学习中认真探究“人的怜悯心从何而来”这一论题。

“修辞立其诚”发言著论写文章的一个原则。“立其诚”②____。诚者,实也,真也。现代所谓真,古代儒家谓之为“诚”。可见《修辞立其诚》关注的是“真”,而《怜悯是人的天性》关注的是“善”。一个动物在它的同类的尸体旁边走过时,总是感到不安的;有些动物甚至还以某种方式掩埋它们死去的同类。走进屠宰场的动物发出的哀鸣,表明它们对所看到的恐怖情景是(   )的。

语言表达
小阅读-课内
小阅读-课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对话人:苏格拉底(以下简称“苏”),普若第库斯(以下简称“普”)

苏 此外还有一种痛感和快感的混合。

普 是哪种呢?

苏 这一种就是心灵所常感受到的。

普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苏 像愤怒、恐惧、忧郁、哀伤、恋爱、妒忌、心怀恶意之类情感,你是否把它们看作心灵所特有的痛感呢?

普 对,我是这样看。

苏 我们不是也觉得这些情感充满着极大的快感么?是否需要提醒你这样描写愤怒的诗句“愤怒惹得聪慧者也会狂暴,它比滴下的蜂蜜还更香甜”,以及我们在哀悼和悲伤里所感到的那种夹杂痛感的快感呢?

普 不用你提醒,事实确实如此。

苏 你想到人们在看悲剧时也是又痛哭又欣喜么?

普 当然。

苏 你是否注意到我们在看喜剧时心情也是痛感夹杂着快感呢?

普 我还不大懂得。

苏 我们刚才提到的心怀恶意,你是否认为它是一种心灵所特有的痛感呢?

普 对。

苏 但是心怀恶意的人显然在旁人的灾祸中感到快感。

普 的确如此。

……

苏 那么,我们就可以达到这样的推理线索:我们耻笑朋友们的滑稽可笑的品质时,既然夹杂着恶意,快感之中就夹杂着痛感;因为我们一直都认为心怀恶意是心灵所特有的一种痛感,而笑是一种快感,可是这两种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同时存在。

普 不错。

苏  所以我们的论证所达到的结论就是这样:在哀悼里,在悲剧和喜剧里,不仅是在剧场里而且在人生中一切悲剧和喜剧里,还有在无数其他场合里,痛感都是和快感混合在一起的。

普 不同意这个结论是不可能的,苏格拉底,尽管一个人很想持相反的意见。

(朱光潜译)

读了以上文字,你想到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的哪种教育原则?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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