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选拔与管理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代的变迁导致官员选拔制度的变化。
材料一 宋代科举制度比唐代更趋成熟,集中反映在科举考试的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上,如殿试制度的确立,以及与考试有关的各种办法的制订和实施。宋真宗咸平中,凡试卷,封印院糊名送知举官考定高下。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又设立誊录院,即每份试卷命“内臣收之,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别以字号第之;付封弥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付考官定等毕,复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排列官阅其同异,未同者再考之”。宋真宗还下诏,举人与试官有亲嫌者,即另设考场、另派考官。当时这种回避之法,不仅亲戚,而且门客也回避。此外,宋代对应试多次的士子,特赐各种出身,以防止“不得志者”心生怨恨。
——摘编自姚培锋、齐陈骏《宋代选举用人制度述论》
材料二 在实行文官制度前,英国实行恩赐制,官员的任免决定于国王的意志。1621年,著名学者罗伯特·伯顿在其广受赞誉的《忧郁的剖析》中颂扬中国从哲学家和博士中挑选行政官员,以讽刺英国的政治现实,推动自己国家的政治改革。1733年3月号《绅士杂志》说:“所有的著作家都赞同这样的看法:中国人在治国之术方面超过所有的民族,……官爵不是世袭的,……官员是一年一度在中国大城市中选拔出来的。” 政治新闻记者优斯塔斯·布格尔, 著名外交家、作家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等人在《伦敦指南》、 《伦敦杂志》、《工匠》和《雾都杂志》上都用中国的准则、箴言和习惯做法来攻击执政者, 提出中国根据学识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值得效仿的。这促使科举制度对英国国家政治产生持久影响。
——摘编自施忠连《科举考试与西方文官制度》
材料三 中国公务员制度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是中国情境下独有的制度创造。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有着自身特殊的演进动因。公务员制度是为了改革完善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实现政府人事管理制度科学化目的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亟待政府作出回应。制度内在张力广泛存在于制度建立、运行和变革等一系列的过程中。就公务员制度来说,公务员制度中的某些环节和内容存在衔接不充分的情况,这会导致公务员制度中的部分管理措施执行不畅,限制公务员制度的整体功能发挥,难以达到公务员制度理想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效果。公务员自身的职业需求也是公务员制度变革进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自身的需求从侧重保障维度转向侧重发展维度。
——摘编自苏立宁、江余《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变迁历程、演进特征与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