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明初在长城一线设边镇并驻军80万,每年需从内陆各省协饷和调运物资。洪武三年(1370),朝廷准许秦晋等边关省份的民商运粮食到边关换取经营食盐的许可证——盐引,再到食盐产地运销盐斤,晋商借此兴起。弘治五年(1492),政府允许输银买引,徽商也走上大规模食盐贩运的道路。万历四十五年(1617)两淮推行“纲运法”,由官府指定资本雄厚的商人为纲运商人,由其包揽承运官盐引所上纳的税银,纲商包运的若干盐引即称为“纲”,或称为“窝本”。许多徽州商人为能筹够“窝本”所需交纳的巨资,便以姓氏或宗族结为纲,用族法宗规来凝聚和节制纲法,合股共财,以集体的力量夺取招标,实现共赢。以纲运法承运纲盐的纲商在清代前期的福建盐区被直接称为“商帮”。
——摘编自周膺《当代地域商人群体与古代商帮的差异》
材料二:1847年,广州的英国商人成立第一个洋商会——广州英商会。到1904年之前,外商已在中国的广州、上海、香港、天津设立了6个商会。1904年清政府商部还制订《商会简明章程》,发布劝办商会谕贴,鼓励各地兴办商会。到1912年,商会总数增加到794个。商会不仅仅是行业内部自治的机构,还为政府的经济决策提出建议和组织参加政治改革运动。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上海总商会联络、组织各地商会先后三次参与国会请愿运动。另外,其活动还伸展到教育、地方自治、仲裁、社会公益等十分广阔领域,为中国城市近代化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摘编自陈玲《浅析近代中国商会的兴起》